排名推广
排名推广
发布信息
发布信息
会员中心
会员中心
 
热门关键词:湖北  生猪  西瓜  葡萄  白菜  土豆  内蒙  河南  贵州  石家庄  西红柿  南京  豆粕  核桃  西红  成都  深圳  芹菜  甘肃  新疆 
 
 
当前位置: 首页 » 行情 » 配料类 » 正文

重奖食品药品违法举报者 最高奖30万元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13-09-12  浏览次数:84

  湖北日报讯 (记者李卫中、通讯员潘露)下月开始,市民举报食品药品违法最高可获30万元重奖。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局昨日宣布,为发动群众监督,武汉率先统一食品药品全流程违法举报办法,重奖举报人。

  举报奖励办法规定,奖励分为一般奖励和特殊奖励,一般奖励分为三个等级,一、二、三级举报,其奖金按照货值金额的百分比即5%、3%、1%计算;对一般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最低200元,对严重违法行为最低2000元,最高不超过30万元。

  举报奖励办法专门提出,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举报人实施重奖。判刑5年以下的奖励1万元,5年以上10年以下的奖励2万元,10年以上的奖励3万元,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奖励5万元,构成犯罪不起诉的奖励2000元。

  食药监督局透露,以下几种情形举报获奖几率较高:食品生产流通消费、保健食品、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化妆品等各类未经许可、未经注册而生产经营;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、非药用原辅料生产药品;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、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、过期、变质、掺杂使假、受污染的前述产品;擅自更改、伪造许可证件、检验报告、批准证明文件以及其他涉案货值较大或者发生危害后果违法行为。

  市民可拨打电话12345举报。举报经查实并作出处罚15日内,通知举报人申请奖励。

  办法规定4种情况不予奖励:食品药品执法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举报,被假冒企业的打假举报,引诱违法的“钓鱼举报”,以匿名方式举报最终无法确定举报人等。


特别提示: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,真实性未证实,仅供参考。请谨慎采用,风险自负。


[ 行情搜索 ]  [ ]  [ 告诉好友 ]  [ 打印本文 ]  [ 关闭窗口 ]

0条 [查看全部]  相关评论

» 点击排行

行业图标
购物车(0)    站内信(0)     新对话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