排名推广
排名推广
发布信息
发布信息
会员中心
会员中心
 
热门关键词:湖北  西瓜  供应  内蒙  江苏  贵州  南京  甘肃  台湾  葡萄  成都  白菜  深圳  西安  土豆  杭州  红薯  核桃  西藏  菠菜 
 
 
当前位置: 首页 » 资讯 » 国际动态 » 正文

印财政部华过硫酸盐征收反倾销税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13-06-07  浏览次数:219
核心提示:商务部网站7日消息,日前,印财政部海关中央委员会发布过硫酸盐反倾销征税公告,称根据2013年3月12日发布的对中国、日本过硫酸盐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报
商务部网站7日消息,日前,印财政部海关中央委员会发布过硫酸盐反倾销征税公告,称根据2013年3月12日发布的对中国、日本过硫酸盐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报告,决定自2013年5月16日起,对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、日本的过硫酸盐再征5年反倾销税。其中,中国企业税率为420美元/公吨,日本企业税率为822美元/公吨。
 
 
[ 资讯搜索 ]  [ ]  [ 告诉好友 ]  [ 打印本文 ]  [ 关闭窗口 ]

 
0条 [查看全部]  相关评论

» 推荐图文

» 点击排行

行业图标
购物车(0)    站内信(0)     新对话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