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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内九类农机投资将不再免税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07-02-05  作者:荆州两湖网  浏览次数:194
核心提示:  根据财政部1月22日发布的公告,自2007年3月1日起,新批准的国内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将一律按照《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

  根据财政部1月22日发布的公告,自2007年3月1日起,新批准的国内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将一律按照《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(2006年修订)》执行,这是我国继2000年后再次对该目录进行全面修订。本次修订意味着,今后对于三种拖拉机和六种中小型农业机械的国内投资项目,将实行新的进口税收政策,不再享受免税待遇。
  据悉,此次修订后,《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》将达到795个条目,其中包括三种拖拉机:手扶式拖拉机(所有规格),履带式拖拉机[额定功率≤88.2kW(120马力)]和轮式拖拉机[额定功率≤132.3kW(180马力)]。六种中小型农业机械也榜上有名,分别是:微灌、滴灌设备(所有规格);喷灌设备[所有规格(配套电机≤45kW除外)];谷物联合收割机[额定功率≤150kW(200马力)];橡胶履带式水稻联合收割机[额定功率≤44.1kW(60马力)];玉米联合收割机(6行及以下自走式);牵 此外,柴油机作为通用设备,位列目录第一,势必也会给国内的农机制造企业带来深远影响。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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